福鼎市政府召开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会议
陈梅传达了国务院、省、宁德市有关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文件精神。她指出,文化遗产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资源已成为日益重要的国家资源,文化重要性地位日益凸显。开展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摸清文化遗产家底,全面掌握文化资源的重要途径。这次文物普查对于全面掌握我市不可移动文物的实际变化,认定、登记新的文化遗产品类,系统记录和深入研究文化遗产,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依法进行文物保护,进一步继承和弘扬民族民间优秀传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从2007年4月开始到2011年12月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将历时5年时间,对已登记的我市118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47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复查和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的著录、建档,工作面广,量大,任务重。陈梅要求,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文物普查工作职责,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文化文物部门做好普查工作,协助解决普查中涉及本系统的重大问题,提供本系统管辖范围内的文物线索,配合普查小组进行调查登记。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主动做好文物普查的组织配合工作,充分发挥文化站干部和村级文化协管员的积极作用,开展文物普查意义的宣传,提高群众对普查工作的认识与文物保护的意识。同时协助市普查小组对本区域内的文物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复查和按照规范进行登录、建档,以及对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的登记建档工作。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开展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具体协调工作,加强对普查员的业务培训,组织普查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向全市推广。要做好普查建档备档工作,建立普查文物数据库,撰写我市的普查工作报告,编制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及时向市移交需要登录、建档的普查完整资料。
陈梅进一步强调,开展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意义重大,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要发扬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以对党和人民负责、对文物事业负责、对历史和子孙后代负责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投入到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为保护我市文化遗产,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会上,市文体局副局长、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夏冰布置市文物普查工作计划安排,并组织文物普查小组成员参加了文物普查业务知识培训。




相关文章 